AI发明新药,专利归谁?日美欧给出共同答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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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I开发新药的时代正逐渐成为现实。然而,随之浮现的是一个法律问题——"专利归谁所有"。
本文要点:
2025年6月,生物科技企业英矽智能(Insilico Medicine)宣布了一项历史性成果。由生成式AI(能够像人类一样生成文字和图像的AI)设计的肺纤维化治疗药物"ISM001-055",在以人体为对象的临床试验中验证了其疗效。
在此次临床试验中,60mg剂量组患者的肺活量平均增加了98.4mL,而安慰剂(假药)组则下降了20.3mL,两者之间存在统计学上明显的差异。这证明了由AI构思的药物确实能够改善病情。
该公司将这一成果称为"AI新药研发的临床证明",并在新闻稿中特别强调"由生成式AI发现"。然而,这种说法在法律层面引发了重大争议。
查看英矽智能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的专利申请书,会发现一个耐人寻味之处:发明人一栏仅填写了该公司CEO及另外5名人类的姓名,AI的名字根本不在其中。
原因很简单:现行法律不承认AI作为发明人。美国专利商标局持"AI不过是一种工具,如同计算器"的立场,规定发明人必须是人类。
也就是说,即便AI几乎全自动地完成了药物设计,在法律层面也必须将其认定为"人类发明",才能获得专利。
象征这一问题的诉讼,正是"DABUS案"。AI研究者兼律师瑞安·阿博特(Ryan Abbott)将设计出更优良食品容器的AI"DABUS"列为发明人,提出了专利申请。
然而2022年,华盛顿特区上诉法院驳回了该申请。判决书明确写道:"美国法律将发明人定义为'个人(individual)',其通常含义即为人类。"
阿博特对此判决表达了忧虑,警告称"若美国将AI生成成果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,将对新药研发产生不利影响"。与此同时,另一个问题也随之浮现:仅仅按下按钮,是否就能被认定为发明人?
DABUS案在世界多个国家同步展开。有趣的是,各地的裁决几乎如出一辙。
日本: 2026年3月4日,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作出不受理上告的决定,"发明人限于人类(自然人)"的判断由此确定。
美国: 美国专利商标局明确表示不承认AI作为发明人。在著作权领域,AI生成的图像和文字也被拒绝授予著作权。
欧洲(英国): 英国最高法院于2023年12月作出裁决,认定专利法所规定的"发明人"必须为自然人,机器或系统不具备发明人资格。
由此可见,发达国家目前在"AI不能成为发明人"这一问题上基本保持一致。
在法律尚未跟上AI步伐的现状下,AI新药研发企业是如何应对的呢?
艾索摩菲克实验室(Isomorphic Labs)首席商务官萨拉·科尔曼(Sara Corman)表示:"没有人类发明人,就没有发明,也没有专利。"包括该公司在内的先驱AI新药研发企业,通过让人类参与开发流程并保存详细记录来加以应对。
例如,即便AI提出了候选化合物,人类研究人员也会对其合理性进行验证、改良,并作出最终判断。通过这一流程,可以留下"人类实质性参与了发明"的证据。
然而,这种方式存在局限性。随着AI能力不断提升,当AI真正能够在没有人类介入的情况下完成发明时,现有方法可能将无法应对。
在日本,特许厅已于2026年6月16日的小委员会上开始就AI自主发明问题进行研讨。然而,法律修订面临三大艰难挑战。
1. 发明人资格的标准: 人类参与到何种程度才能被称为"发明人"?仅按下按钮是否足够,还是需要实质性贡献?明确的界定标准难以划定。
2. 推动创新: 美国宪法为"促进科学进步"而确立了专利制度。若不保护AI发明,可能会迟滞创新;但若轻易认可,制度又存在被滥用的风险。
3. 权利归属: 若将AI本身认定为发明人,专利权归谁所有?是开发AI的企业、使用AI的研究人员,还是AI自身?这也是一个哲学层面的问题。
科尔曼指出:"法律需要与时俱进,以适应AI的发展。"但这种进化的具体形态,目前仍不明朗。
AI新药研发已是现实。然而,支撑其发展的法律制度仍未能跟上。未来法律法规的走向,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药物研发的未来面貌。
本文转载自 AI Friends。